跟房仲簽了要約書 房仲問我們想多少買 出了某價之後 他說不可能 說不然我們訂個某某價 但我還沒付斡旋金給房仲 簽了之後總覺得價錢太高 也查了一些相關資料 (覺得自己沒做好功課也有責任) 想請他更改價錢上的金額 但房仲似乎不太想 最後只好直接撤了要約書 我這樣會很過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