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終於動起來了,
炒房客注意了,
政府已經準備採取鐵腕了,
小心炒房的結果,偷雞不著蝕把米。
內政部於民國110年12月9日通過平均地權條例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修正草案,祭出五大打炒房措施,其中包括嚴懲任何人有壟斷轉售牟利等不動產炒作將罰新台幣100萬至500萬元、若造成民眾恐慌及市場交易不安,可處三年以下徒刑或併科罰金100萬至5,000萬元。
資料來源:造成房市恐慌關三年? 內政部修法打炒房惹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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