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母親的前年突然被通知有可繼承的共有108人共同持分的土地。
我家的佔很小。
先經過法院判定每人的繼承持分後。
因為很小,我母親也一直沒去領土地權証。
今年有一公司已持有約80%,所以提出強制收購。
我們也沒理他。我們想說反正也無法反抗,就判多少就拿多少。
而法院也於9月中旬公文通知已判定2萬多元收購我們的土地。
今年也沒收到地價稅單了。
但目前也沒收到收購方給的錢,也沒聯絡我們。
有人說應該是會由法院通知領錢。但2個多月也還沒收到公文。
是要我們自己找收購方,還是等法院通知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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