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又要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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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日前宣布啟動「個人間房屋租賃所得專案查核計畫」,鎖定持有十戶以上非自住住宅的囤房大戶,進行專案查核,共計有一七三四人,是財政部首度針對囤房大戶啟動大查稅。立委曾銘宗今天詢問,可否從查「囤十戶」擴大到查「囤五戶」?財政部長蘇建榮驚爆,財政部去年就鎖定「囤五戶」以上的囤屋族查稅,擴大查稅範圍「沒有問題」。
立院財委會今年四月通過立委賴士葆、曾銘宗及李貴敏的提案,要求各國稅局針對持有十戶以上非自住房屋的囤房大戶逐步清查,瞭解這些房屋的使用情況,如果有出租,是否有誠實申報租金收入。因此國稅局啟動專案查核,即日起至明年三月底,鎖定囤房大戶展開清查,了解使用情形。
曾銘宗今天質詢時問蘇建榮,囤房大戶專案查核方案是查什麼稅?蘇建榮說,主要是查租賃所得有無誠實申報,若有誠實申報,再看企業的營所稅及個人的綜所稅有沒有短漏報。財政部官員補充,房東出租房屋應如實申報租賃所得,若有逃漏稅,在未被調查前自動補報補繳免罰,否則不但要補稅,最高還要罰所漏稅額的三倍,最長可以查七年。
按現行法令規定,若符合自住等規定,夫婦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最多可持有三戶自住宅,超過三戶才會算是囤房。所以囤超過十戶,名下可能持有超過十三戶房子。曾銘宗表示,無論囤五戶或囤十戶,這些都是非常有錢的人,查完囤十戶以上、共1734個大戶後,應該擴大查囤五戶以上的囤房大戶。
「沒有問題!」蘇建榮表示,國稅局自去年十二月起啟動三大「打炒房專案」,分別針對個人、營利事業以及境外資金匯回專法自由運用資金等進行查核,希望能落實租稅公平。其中,已經把囤五戶以上的囤房族列入查核範圍,但因為人數比較多,會透過一些選查標準,選案查核,不會普查,查核結果預計今年底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