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0萬在台北市買的房子應該不算是豪宅吧 台北市審查認定條件增訂成:(一)房屋為鋼筋混凝土以上構造等級,用途為住宅;(二)每戶總價7000萬元以上;(三)每戶面積不含車位為80坪以上。而新北市為每戶總價6000萬元以上,雙北以外的縣市,每戶總價4000萬元以上就會被視為豪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