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一個仲介來詢問家裡的農地是否要承租來搭太陽能板 承租金 一公頃 30萬/年,一次簽約20年,期滿會清空所以建物恢復原狀 類似溫室屋頂(大約3米高)上放置太陽能板,地上可以種植,不會改變原本農地地目,有農保的人也沒差 不想種植的話,廠商會承租給別人負責種植(應該跟法規有關,一定要有農作物) 以上大約就這樣 其實我們家的農地是租給大佃農耕作,作物是飼料玉米 1公頃 8萬/年,2年簽約一次 比較以上種電的金額,父母有意承租給光電廠 問問大家看法
台灣濱海的荒地那麼多,也不是紅樹林保護區, 台鹽的鹽田也荒廢多時, 甚至都不修補通大海,也有很多不適合種植土質不好的土地, 荒廢多年,卻不修法去利用這些可以利用的荒地。20年到期, 是否公司還在, 會處理這些還可發電的太陽板還不一定!不過就自身利益而言, 一年租佃農才多少錢? 出租養電才賺得多!比較自私一點而已!
規工閒仙仙 wrote:承租金 一公頃 30萬/年 一公頃 30萬/年 vs 8萬/年...........你覺得要怎麼選?如果自己想要多一些收入.....就想想自己種一些東西來貼補家用只是上方被遮住太陽......只能選短日照農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