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自己的電費都要金融機構或超商代收,還不一定都收得到,怎麼可能公單位幫你私宅代收管理費?把管理費灌在電費裡一起收,不合法,繳電費屬電業法,住宅管理費屬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不同法怎麼綁在一起?若收不到就斷電,只是不繳管理費又不是不想繳電費,台電會被用戶告死。
john0002 wrote:個人建議台電可代收管理費,費用灌在電費裡面,再轉交給管委會。已斷電要復電的也要補繳才能復電。台電可收手續費。不繳管理費就直接斷電。有管理費才能有錢消防維護。 你有付台電薪水嗎不然人家為什麼要幫你更不用說法律上跟本不許可如果收不到麻煩去法院可以封對方的財產來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