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了很喜歡的物件 寫斡旋單的同時、另外一組買家下了斡旋 最後成交了 (看了10分鐘下單太神啦) 因為太喜歡這個社區 請房仲再去調查了潛在賣家 比較有可能有銷售意願的目前有跟租客簽了兩年約 請問這個狀況下我可能用什麼方式買到房嗎~ 我要自住的! 還是要死了這條心⋯⋯ 那天下斡旋失敗 回家哭了好多天 然後一直把過程拿出來檢討⋯ 真的好喜歡那間房啊😢😢
肥仔貓 wrote:喜歡的房子為什麼還要...(恕刪) 我先說,我第一次進行下斡旋的流程沒聽說過可以買斷但你現在提出,我會去問房仲。我們很明確表達意願要買(屋主開價很合理)看完立刻去他們公司有桌子可以寫斡旋單我們寫到一半她同事走過來說不能買了現在檢討也沒用,已經被買走了,我沒想要跟屋主殺價。
我覺得不用覺得扼腕,買房子是看緣分的妳跟這間房子應該沒有”厝緣”如果真喜歡那個社區可以請各家仲介幫妳留意一下,只要有物件釋出就趕快通知妳另外我建議跟那社區的管理員打好關係有些管理員會比仲介早一步知道該社區是否有人要賣房,一有消息就馬上通知妳如果有幸買到該社區就包個小紅包給管理員
物權化的債權就是物權有抵押權(物權的一種)負擔的房子,要買也是價格低到行情甚多,而且租約比抵押還麻煩,抵押還不移轉占有,您還可以收益處分,租約就是要移轉占有,您不能確保屋況,就算租約到期,租客不搬走,您也要經由法律的程序判決執行,有時一年半載都搞不定,而且萬一租客走的時候不爽搞破壞,這風險真的非常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