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金鶚:打房,用囤房稅絕對有助益,有錢人怕囤房稅
47
朱真楷/台北報導
2021年9月22日 週三 上午4:10·2 分鐘 (閱讀時間)
對於「囤房稅」效果,在北市副市長任內率先推出囤房稅的張金鶚強調,要緩解房價須多管齊下,不能只單一解方,但實證研究,囤房稅絕對有助益。
針對囤房稅,住商不動產企研室經理徐佳馨表示,張金鶚當北市副市長時就曾操作過,但台灣稅基太低,這雖會讓持有人感到壓力,但不會因此出售、賤賣房產。例如,大安區40年舊公寓1年房屋稅約1萬,即便漲到3萬,難道屋主會因為多繳2萬就賣掉3千萬的房子嗎?
徐佳馨說,實施囤房稅也將面臨一大問題,就是還沒讓屋主先低價售屋,就先把稅金轉嫁給租客,「期待跟結果變兩碼事」。
但張金鶚表示,北市自2014年實施後,北市房價明顯從「蛋黃區」先下跌,一路往蛋白、蛋殼擴散,代表政策有效;事後經學術實證研究,也再次確認囤房稅效果,「說沒效的人,只是為了不願意做而講出的冠冕堂皇理由」。
對於市場質疑稅基過低,即便徵收囤房稅也沒用,張金鶚說,稅基確實太低,但以當年北市經驗來看,持有第4戶以上課徵2.4%稅率,第6戶以上3.6%,這樣的條件在北市只有2%符合,
「聽起來很少對不對,但當時第一個跳出來罵的人就是金控公司董事長,建商也接二連三跳出來,所以有錢人不怕囤房稅嗎?不是這樣吧。」
先提高公告地價和市價相同 ! 囤房稅才會比汽車稅重 ! 每年囤房稅超過10萬台幣才有意義 ! 才能打房 !
台灣勞工薪水低,名下第一間房應採用優惠稅率,房稅一樣比汽車稅低.
名下有第2間房,房稅10萬台幣起跳,不得低於10萬!,才能提高囤房成本,達到打房功能.
很多夫妻買了2間房,但是夫妻名下各一間房,適用優惠稅率沒關係!因為台灣離婚率高,10年夫妻離婚率超過40%!所以夫妻名下各一間房,離婚後才能保障居住權.
一個人名下有2間房以上?絕非弱勢!完全不需要保護!錢太多去買股票基金啦!
美國加州San Jose一處購入價為$605,000的30年自用獨立屋(Single Family Home)及台北市一處屋齡30年購入價為1830萬元的自用公寓做比較。
購入價格$1,830萬台幣的台北市公寓,財政部認定房屋部分評定現值是19萬台幣,土地的評定現值則是187萬台幣,分別乘上稅率$191,000 * 1.2% + $1,870,502 * 0.02% = NTD$ 6,033,也就是說市值$1,830萬台幣的台北市公寓一年的房屋稅及地價稅僅為台幣六千元。

稅金6033 / 1830萬 = 台灣實際房稅只有 0.03%,幾乎等於沒有!
台灣勞工薪水遠低於美國,台灣自住房屋稅金低合理,但囤房稅金超低?就無法嚇阻炒房囤房歪風。
美國加州房屋價值台幣1830萬,$617,100 * 1.3052%(稅率) = $8,054.37 + $1,225.38 (特別稅) = US$ 9,305.67 如果此房屋為自用住宅可再減免 US$70 = US$ 9,235.67 也就是說這一間60萬美金的房產一年的房屋及地價稅約為美金九千多美元,折合台幣約$286,300元。

美國計稅就很實際 , 依實價計稅 , 囤房稅一年接近30萬台幣 , 所以沒有人敢囤房炒房 ! 持有成本太高了 .
https://www.storm.mg/article/1898757?page=1
炒房已經是夕陽產業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