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個有點慘耶我之前買一戶也是讓前屋主租兩個月但是一切押金契約都照規矩走搬走的時候有哪些故障,就從押金扣剩下的才退還你這個沒有打契約沒有押金只能走法律程序趕人了啦現在最怕趕走人東西給你弄壞你又沒有押金可以扣,這最慘了
三小叫不留後路給他們....錢都拿了房子還要繼續住搬家還要30萬,有那麼好的事?死老猴倚老賣老看你好欺負才來這套買賣合約訂前如果前屋主要回租2個月我會答應但是前提是要在簽訂合約之前買賣合約簽訂後再說要跟我要回租我不接受且到期前大概1個星期我就會提醒對方時間時間到沒搬完就走法律程序
上帝視角 wrote:我們是跟對方買賣關係,他賣我們房屋,我們全部錢都給對方了,一毛不欠。然後因為體諒所以讓他延後交屋,讓他住兩個月,我們有收到兩個月租金,但是沒簽租屋契約。 慢慢告吧你和對方就很簡單就一份沒簽白紙黑字的租約..什麼屁話都不用談了除非對方會良心發現旦你覺的可能嗎??而你也不夠強硬..所以慢慢告吧這事和仲介無關了因為是你們自己決定要作好人而把房子回租給前屋主在你決定出租時仲介的任務就結束了沒仲介會保你出租後還要無條件想辦法幫你把房子要回來的租金是你在收那責任就是你來背
Sssss4436 wrote:不交屋就照買賣合約的(恕刪) 前屋主可能是老手吧樓主的出租是在買賣過戶後,買賣過戶早就算結案了,所以這跟仲介有什關係?根本沒所謂的交屋問題,你過戶後,屋子就是由你處置,你要出租你要放著爽都是買家的事了主要是樓主買賣成交後,心軟自己挖了坑過戶後,然後開啟了當房東之路出租給前屋主,但沒白底黑字碰到了租屋蟑螂,前房東變租屋蟑螂順便獅子大開口要30萬的搬家費,真爽這算房東房客問題而非交易問題又不是在交易買賣合約裡面只能說你好心被人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