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遭學校占該 我怎麼處理

我們家土地遭台南某國中占用

土地都是持有共有人(非常多人)
我家持分約莫四分之一

目前所了解的資訊
1.提告侵占要先繳160萬的訴訟費用(包含其他四分之三)
2.直接先聲請分割約莫40萬再提出侵占訴訟費用40萬

目前因為個資法問題
要申請分割需要其他持有人資料
但是到地政事務所只能申請到第三類

我想請問大大們有什麼方式處理比較妥當及快速
2021-07-19 14:42 發佈
有沒想過告國賠,因為這算公務員違法失職造成你們的損害。
國家賠償法第二條第二項: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
台南某國中占用,直接提起告訴侵占罪,看是台南某國中校長,還是市長要當被告。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已有先例可參考: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429000443-260107?chdtv
lichujen wrote:
已有先例可參考:https...(恕刪)


但你分享這個好像也沒後續

其實這種公家單位佔用土地之問題沒那麼容易搞

反正政府有的是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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