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買房大多數的人都是從各大房仲網站獲取相關資訊,
仲介就處於買家與賣家的中間做房屋買賣相關的事項。
但是台灣的制度變成買/賣方都是同一個仲介,
很容易造成由仲介所壟斷的資訊不對稱,
也由於仲介的佣金是由賣價來計算,
可以想見,當然都會想要把價格賣的愈高愈好。
請問是否買家可以自行請仲介來服務?
台灣是否有這類只對買家的房產仲介服務?
謝謝
我近幾年賣掉的房子就有兩間是由買方委託仲介來跟我談。
而且都是有誠意買,所以很快就成交。
雖是買方仲介,還是有給費用。比較少一些就是。約1.5%。
只要給仲介地址,他就能找到屋主。
為何要自行委託仲介? 當然不會偏袒賣方是其一。
還有是一般仲介共賺6%,但委託的仲介可能共賺3%就OK。省下的都是買方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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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一段有趣的題外話。
當天下午現場有3+1組人在搶我的房。
3組已經達到委託價。那賣給誰?
我沒打算價高者得,所以說就用訂金多寡決定。
那一位由買家委託的仲介竟然自行去提領了10萬現金來借給買方。最後讓他比別人多的訂金買到房子。
一般的仲介不可能這樣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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