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clajama wrote:契約上寫“過戶後五日內交付尾款”地政局說上週四5/20權狀就領走了到昨天5/25星期二已經五天,還沒收到尾款地政事務所說是以工作天計算這是土地買賣的慣例嗎? 為什麼不直接打電話去問你的代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