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可能會買新房子(中古屋),但現在住的C宅沒有打算賣掉,以下情況是不是只有請婆婆或我親爸也設籍在新家,才能2邊都保有自用住宅的稅率優惠?
狀況如下:
A宅(不確定是否為自用):公公持有並設籍,未實際居住。
B宅(自用):婆婆+小姑共同持有並且都有設籍,和公公三人同住在此。
C宅(自用):先生持有並設籍,我也設籍在此,與2個國小低年級的孩子人同住在此。
D宅(自用):娘家媽持有並設籍,有實際居住。(2個小孩目前也設籍在此)
E宅(自用):娘家爸持有並設籍,2個弟弟還是單身也都有設籍、皆已成年,上述三人同住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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