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住宅申請疑問????

請問大大:
**小妹我+老公原本居住在婆婆名下的房子(A)(有設籍),因此有申請自用住宅(房屋及地價皆為自用)
**之前公公過世,名下房子(B)歸老公所有(過世後沒人設籍在內)
**婆婆另外還有房子(C)且已設籍在(C)
**因部分原因老公須將戶籍遷回B,因此A戶籍內僅剩我
1.想請問 這樣A房子是不是會變成房屋稅(自用)地價稅(非自用)?<==因為我非屬所有權人直系?
2.B房子房屋稅+地價稅全變成非自用?
3.若考量稅率關係,是否我跟老公交換戶籍,A房子皆可又變回自用住宅(房屋+地價稅)
4.B房子可去申請自用住宅(房屋+地價稅)
2021-04-23 11:02 發佈
de_beers2006 wrote:
請問大大:**小妹我...(恕刪)

A戶籍 妳老公
B戶籍 妳
C戶籍 婆婆
結束
de_beers2006 wrote:
請問大大:**小妹我(恕刪)

自用房屋稅地價稅
現在好像不行了
我被通知.夫妻必需設籍同一屋.
親臨妳住所的稅捐處問清楚
我的建議是
A.你的子女
(未成年就學證明.房屋在學校附近).
B.夫妻
C.婆婆
地價稅房屋稅請向各地方稅捐處查詢
你應該不是住台灣~






退休老人 wrote:
自用房屋稅地價稅現在...(恕刪)
icchenk wrote:
你應該不是住台灣~(恕刪)

照你的說法.房東笑開懷
A屋設籍自己.B屋設籍老婆
C屋設籍長子.D屋設籍次女
E屋....全部享有自用房屋稅地價稅
中華民國的房東們建國至今都是笑開懷~
不過還是有限制房屋數3間內,所以樓主的例子應該都可以適用自用住宅條件~









退休老人 wrote:
照你的說法.房東笑開...(恕刪)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