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裡想把閒置土地拿來做停車場收費賺點錢,問題是出入口一定要跨過那條水溝,但就是被鄰居蓋得鐵皮車棚整個封死。
而他的違建是直接蓋在水溝上(也就是水利地),並且還延伸到我家的土地(算侵占八)。
我們有請鄉長等人士是去請求對方立即拆除,但對方好像打算要死嗑到底,就是不拆很會拖。
現也申請調解委員會了,主要是想請問各位,調解完對方依然堅決不拆,只剩走法律訴訟。
那走法律 要主張神麼呢? 通行權? 袋地通行? 侵占? 再請問能否強制執行呢?
還是說直接通報農田水利署,讓他們來認定是違建,用公權力強制執行?
主要是想能否有強而有力的途徑(不用威脅手段),使他們乖乖認拆

其實我家以讓他們在那蓋車棚約有20年了,以前想說反正沒用到那塊地就算了。但現因鄉長請託我們能否把空地拿出來當停車場給其他住戶停車,因此立即須用那塊地。但就卡在違建的住戶不拆,真的頭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