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實價登錄時, 發現一個奇特現象。 某房子在104年12月用1870萬的價格成交, 但到了105年4月, 另一筆無論是土地坪數、房子室內坪數及附屬建物坪數等條件完全相同, 又在同一地段的房子(其實應該就是同一間房子了), 那間房子卻用1750萬元成交(這筆跟聽到的買方成交價相符)。 想請問, 先在前幾個月做一個1870萬元的實價登錄, 然後在幾個月後用較低的價格真實賣出, 這是有什麼好處嗎?
只是個過程 wrote:誰說房價不會跌的?實價登錄只會變高不會變低??那台北市一堆房子賠錢賣是怎麼回事?不然你去請教大安區萬華化那位仁兄, 他告訴大家很多例子了. 5個月的時間,你真的認為1870萬那個實價登錄是真實的嗎?造假實價登錄被檢察官起訴的案例並不是沒有的。
實價灌水花招多著, 而且為什麼房地產不能跌價?1. 建商代銷先用幾筆交易左手換右手, 做行情讓人查詢, 之後成交的買家都會覺得自己賺到2. 上一手買賣雙方合意作價, 可能是想貸全額, 或是炒行情, 灌水兩成都在行情之內, 價差會用特定方式(裝潢家電車位甚至送車或是特定使用權)補貼3. 急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