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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需要囤房稅,只要推動實坪制和實價課稅就好

原本房屋稅非自住的部份就是 2~3%
只要施行實價課稅就好

為何要另外立個囤房税
讓他們背上囤房的污名呢?
他們是非自住,不是囤房

如果房仲收取服務費也用公告地價來算
這樣房仲會願意嗎?


交易的時候
用實價
課稅的時候
卻用另一個和實價相差幾十幾百倍的公告地價來算

所有的課稅項目
應該只有房子是這樣算的吧!!

實價課稅也可以讓那些號稱自己很努力
才買的起那麼多間房子的人
多繳點稅來幫助國家堆動公共建設

這樣也能過濾掉利用低利貸款的高槓桿
來做短期交易的投機客

另外
實施實坪制
就可以很清楚的知道你買的室內空間有多大

不用再去計算那些自己用不太到的公設

米粉不是純米都不能叫米粉了
現在的政府不是最喜歡正名了

把中正紀念堂改成自由廣場
這種浪費人民納稅錢
又沒有實質幫助的事都做了

希望也可以為房子來正名
以後
不包含公設的才能叫房子
2021-03-18 8:32 發佈
lycer wrote:
原本房屋稅非自住的部(恕刪)


「實價」怎麼認定?

這間透天我買10萬,
是認定10萬的購買價嗎?

好,你們一定說不是!
因為旁邊那間賣1000萬,
所以我的透天也認定1000萬,
是嗎?

好,認定我的透天1000萬要徵稅,
我拒絕繳納,我認為不值1000萬,
你政府要用1000萬收購我的透天嗎?
如果政府不願意用1000萬買,
怎麼可以認定我的透天1000萬?
無成交何謂「市價」?
tany3472 wrote:
「實價」怎麼認定?


當然是政府認定囉, 用他的方法認定.
你又不是官.
現在政府要玩, 你有他皮條???
你不繳最好, 要我就直接送不繳的人去管收.

lycer wrote:
原本房屋稅非自住的部...(恕刪)


在美國房屋稅都是按成交價格課稅,也就是樓主所稱—實價課稅,實價課稅有漲價歸公之用意

有錢人買房投資不是罪惡,當房屋及地價稅需按實價課稅後,買方會有後續成本負担,買方會縮手,賣方自然會回歸市場正常機制
jerryho282 wrote:
在美國房屋稅都是按成交價格課稅,也就是樓主所稱—實價課稅,實價課稅有漲價歸公之用意


是啊.
我妹說她住的州, 房子每年照市價課一定%數的稅.
美國能做, 台灣一定也能做.

什麼市價怎麼認定的, 都是假議題.
政府要課你稅, 吵什麼吵?
美國政府會直接將欠稅的人送司法單位.
啥? 拒捕?
沒看過美國警察大人們打人的狠勁嗎?
沒在跟刁民客氣的.
萬一拒捕的人當時持被認定是武器的東西拒捕 (棍棒, 刀械, 槍枝, ......)
很可能會被美國警察直接槍殺.

我覺得不但要課,還要用累進稅率
市價一定算的出來...
說算不出來是騙人的。
只是個過程 wrote:
當然是政府認定囉, (恕刪)


所以新竹縣政府認定你家20億,
2%稅額4000萬/年,
你就乖乖繳4000萬一年?
tany3472 wrote:
所以新竹縣政府認定你家20億,
2%稅額4000萬/年,
你就乖乖繳4000萬一年?


你覺得會這樣?
實價可以用土地公告現值+近三年附近成交價參考.
政府都知道實價登錄要剔除不合理的案件了, 去頭去尾的.

你那麼聰明, 顯然你雞蛋裡挑毛病抗拒啊.

只是個過程 wrote:
你覺得會這樣?實價可(恕刪)


現在不就是依據市價,
各縣市政府不斷的調整公告現值,

不然我賣一間房繳60幾萬的土增稅怎麼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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