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抑制短期炒房,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房地合一」所得稅法修正草案,修正「短期持有」的定義;個人、法人持有2年內賣房將課45%;持有超過2年、未逾5年課35%;全案將送立法院審議,草案的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囤房稅掰掰 溫和的打房 對穩定房市有一定功效
阿 丹 wrote:個人、法人持有2年內賣房將課45%;持有超過2年、未逾5年課35%; 改成持有2年內賣房將課交易總價10%;持有超過2年、未逾5年課交易總價5%,才比較像是抑制短期炒房。投資只要有賺頭,稅再高還是有人做!看起來比較像是政府眼紅,把抽稅變成抽頭(分成)
Ace.H wrote:改成持有2年內賣房將課交易總價10%;持有超過2年、未逾5年課交易總價5%,才比較像是抑制短期炒房。 稅率多少不談房地合一稅為所得稅性質按房地交易總價課稅為交易稅性質有所得才課稅應為普世道理,不要搞的跟課徵証交稅不課証所稅一樣的不倫不類
ugogy wrote:房地合一稅為所得稅性質按房地交易總價課稅為交易稅性質有所得才課稅應為普世道理,不要搞的跟課徵証交稅不課証所稅一樣的不倫不類 所得稅率45%就是掛在所得稅的懲罰稅:交易稅率10%就是掛在交易稅的懲罰稅。房價就是市場機制去運作漲跌才是普世道理,懲罰稅掛在那裡都是不倫不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