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說居住正義要打房,要幹嘛之類的,但我認為要實現居住正義,
第一步不是針對房價,而是針對租房者權益
高房價讓租屋者愈來愈多,相對的也會將天平更為向房東傾斜,
如果遇到好的房東也罷,遇到不好的房東或是漲租往往只能摸摸鼻子,
更慘的遇到房東收回不租,你就只能找下一家忍痛搬走,
尤其對於經濟弱勢者來說更是雪上加霜,以目前狀況要控制快速上漲的房價並不容易,
可以做到的反而是讓房租漲幅不要超過所得增幅,降低租房者經濟壓力,
以及進行租房改革,讓房東房客處於對等關係,除此之外,
還要避免租房市場走入財團化,避免價格壟斷
控制房租漲幅,多蓋社宅是一個方式,台灣社宅比率偏低,且嚴重供不應求,
這絕對是需要檢討的,社宅算是給中下層一個降低經濟壓力的機會,
政治人物之前口口聲聲說要蓋多少,最後也都是從牛肉麵變陽春麵,
對於租屋市場供需解決能力有限,租房改革更是刻不容緩,像是什麼租劣質屋,
苛扣押金水電,惡意調漲租金..等等,再來還有租房市場財團化,
更是值得去注意的,香港跟一些歐美國家已經發生這樣的狀況,
例如財團開設資產物業管理公司,大舉收購房屋修膳後高價轉租,以營利極大化為目標下,
造成房價與房租都嚴重偏高,低社經人士只好睡麥當勞,睡atm區,
用法條去規範乃至稅率或許是一個方式,總之,租賃市場這一塊,是政府值得去正視的

https://tw.appledaily.com/property/20201231/64HMOUOOYJAKBLPENGBXVK62P4/
arlo1011 wrote:
很多人都說居住正義要(恕刪)
這也算是個難題...
基本上, 可轉嫁的東西 (不管稅、費、風險、或機會成本), 都會最終由消費者承受, 這是一個天生的不對等處; 所以房租收入有沒有報稅本身固有違法問題, 但房租一旦報為所得, 稅額就必將轉嫁到房客身上, 所以往往會有房客默許房東不報稅的心態, 只要租金願意降低就好, 這跟在商場買東西不開發票算便宜些完全是同一件事 (於是就成了地下經濟)。若按此推論, 對房東收租課稅反倒成了為難租屋者, 這是其一。
租房給人住, 本就是一種商業行為, 而不是社會濟助; 既是出售(一段期間的住用權)營利, 自然是價高者得, 才符合邏輯; 經濟弱勢者在這個規則下, 本就無什麼籌碼, 所以好地段的房子便不可能租到, 只能被推到偏僻少人爭搶之地, 所以, 根本的市場規則就不是為濟助弱勢 (私經濟本就是將本求利, 不要扯上太大的道德旗幟), 這是其二。
租屋品質也不是不能管, 但管下去, 只要產生費用成本, 就必定又轉嫁到承租者身上; 而且法令管制租金水準 (價格管制), 那會更糟, 嚴重的話就是供給端開始減少供給, 或「轉換供應形式」避開 (等於黑市); 明面上供給減少的結果會更雪上加霜 -- 房租雖然被法規限制便宜了, 但房子供應減少的結果, 租房更不好找, 又只剩一些邊陲地帶原本租金就不貴且房況尚佳的的屋主還會願出租... 這是其三。
其實, 如果國家主調要還是走自由市場經濟, 那市場要區隔化較好, 不應一以論之。開跑車的人不一定是為了交通需求而開跑車, 戴鑽錶的人不一定是為了看時間才戴鑽錶, 那是市場特性。高端租屋市場有它的市場型態 (例如出租豪宅, 活化資產, 專租有錢人, 例如駐台高管), 去限制它其實等同限制經濟發展。高端市場就不多談。
「中端」租屋市場也有它的市場型態, 低端則是有社會濟助的使命在。中端是多數上班族面對的問題, 政府想課稅, 房東怕奧客, 租客想減租... 這就是三方的需求, 政府可以介入的點就在此, 更可以把市場機制、商品品質規範、秩序等等都建立起來, 市場有某一程度的標準化, 其實是對買賣參與者都有保障; 社會一直在 M 型化, 政府在中間段的照顧最好是認真一點, 能做到 M 的中段人數盡量不甩到更差的那一側去就算打 60 分了。
低端部分, 對想低租賺點小錢就好的房東, 要有獎勵 (也一樣是一種促進經濟發展); 而政府若要蓋社宅也行, 市中心既是高端市場, 那在市郊蓋便可以, 但最好不要為德不卒, 不是房子蓋了就沒事, 連交通、治安、醫療、教育、就業等, 都有些「起碼」的協助, 所謂「起碼」就是社會主義精神了, 就供其所需 (不是供其所欲) 便可, 讓他們有個基本的生存照顧; 重點是去幫這些低端者有較好的奮鬥起點, 幫他們逐漸脫貧走向中端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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