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先進專家們 一般建商在取得建造執照後 有規定要在一定時間內開工 但完工時間卻沒規範? 最近看到一個很有趣的建案 建造執照是民國83年取得的 開工日期是84年,合理 但完工時間竟然是106年😅 也就是說施工時間高達22年 這合理嗎? 會有這個疑問是因為 舊法規雨遮計坪也計價 100年後改為計坪不計價 但這個建案建照是83年取得的 理論上是適用舊法規 但實際上我看謄本是沒把雨遮算入 所以取得建照後仍可以變更設計? 請各位先進不吝賜教
Lawu wrote:也就是說施工時間高達22年這合理嗎? 就沒錢,只能慢慢蓋。Lawu wrote:所以取得建照後仍可以變更設計? 當然可以,設計圖一定不等於竣工圖,不然你要那些喜歡客變的自住客不準客變嗎?
Lawu wrote:是這樣說沒錯啦但客變只有變更隔間之類的主樑等結構性的地方也可以變更?例如雨遮之類的 為什麼不可以,如果現場模板放樣師父昨天阿比喝太多了,或是打牌打了一整晚,尺寸一個不小心做錯了,綁筋及灌漿都完成了,難道你要把主樑或雨遮拆掉重做嗎?當然是趕快找建築師和結構技師改圖及重算結構,只要沒有疑慮就是更改竣工圖說。Lawu wrote:這個建商財力雄厚還是說他在等時機? 沒錢才會慢慢蓋,有錢當然是趕快蓋完趕快賣房。
先搞清楚你這張圖~~建物概要「供公眾使用」。你為何要馬賽克呢?我猜這棟是政府蓋的公共建設,有預算就蓋,沒預算就停!換人執政沒錢撈就先停!就像桃園蓋個火車地下化20年還沒搞定一樣……還有建照是有完工日期的,但完工不了 可以再申請延…但能從民國83年延到106年…我真的覺得這棟是公共建設。是不是市場之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