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夫已快退休了 有鑑於未來少子化之對策
時代和以前不同 當今生育者應當以資獎勵
政府可加大力度 市區外圍建公宅+市區都更
以夫妻兩人為基準 排除上一代長輩財產計算
家庭年收入低於 60萬 可申請 PLAN A
家庭年收入低於120萬可申請 PLAN B
PLAN A 如下 ( 家庭年收入低於60萬 )
生一胎者 政府分配公宅 免繳租金 可住10年 ( 無婦產科育幼院補助 )
生二胎者 政府分配公宅 免繳租金 可住20年 ( 無婦產科育幼院補助 )
生三胎者 政府分配公宅 免繳租金 可住30年 ( 無婦產科育幼院補助 )
PLAN B 如下 ( 家庭年收入低於120萬 )
生一胎者 6歲前小孩 每月6000元 + 婦產科開銷全免 + 育幼院學費全免
生二胎者 12歲前小孩 每月6000元X2 + 婦產科開銷全免 + 育幼院學費全免
生三胎者 18歲前小孩 每月6000月X3 + 婦產科開銷全免 + 育幼院學費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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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真的 既得利益者的利益很難撼動 老夫也知曉 想必大多數人都很無奈
大家的意見其實都很有建設性 某些情緒性的用語 不要針對我 我不是政府
正所謂事緩則圓 貧富雙方能夠取得一定的平衡 才是兩全其美之策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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