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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規定「小訂」、「炒房紅單」不得轉售違者每戶將罰 15-100 萬★

新法規定「小訂」、「炒房紅單」不得轉售 違者每戶將罰 15-100 萬
作者
廖昱涵
發佈時間:2020/12/21 18:58:37
最後更新:2020/12/21 18:58:38

炒房紅單將首次納管!今(21)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議「實價登錄 」三法,在朝野無異議下,送出委員會前往二、三讀。本來並不在本次修法範圍內的「炒房紅單」,也在朝野立委高度關注下,此次一併納管。未來新法規定「小訂」紅單不得轉售,違者每戶可罰 15-100 萬。其餘部分,未來實價登錄門牌、地號完整揭露並溯及既往,也增加主管機關查核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售前須給地方政府備查、售後 30 日內須申報實價登錄資訊。對於實價登錄屢不改正者加重罰鍰,每戶或棟可罰 30-100 萬。
立院內政委員會修實價登錄三法,炒房紅單將首度納管(攝影/廖昱涵)

立院內政委員會修實價登錄三法,炒房紅單將首度納管(攝影/廖昱涵)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議俗稱實價登錄三法的「平均地權條例」、「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地政士法」等修正草案。

經過朝野黨團皆提出修正動議,本來在下一波修法的紅單納管,也提早入法。所謂「紅單」是指「購屋買賣預約單」,消費者有意願與建商或代銷簽約預售屋前,付出訂金保留買權資格,通常會拿到為紅粉色的預約單。目前常見的炒作手法為投機客在潛銷期,取得較優惠的價格,後將紅單加價賣出,事後還能索回和建商或代銷的簽約金,成為一門無本生意。

內政部也提出草案明定,預售屋定型化契約須申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避免建商取巧規避定型化契約事項,常見例如將驗屋的交屋款 5%改為 5 萬。預售屋也須在簽訂契約 30 日內申報實價登錄。而小訂「紅單」必須載明戶別、金額,並禁止目前建商反悔歪風。最後也要求紅單不得轉售,遏止炒房紅單。

在罰鍰部份,目前現行法實價登錄申報不實,處 3-15 萬罰鍰,並在第四次未改才加重處罰 15-75 萬。未來法律將規定只給兩次機會,從第三次登載不實開始,將按次加重處罰 30-100 萬。

而在紅單轉售處罰部分,原內政部草案僅按戶或棟罰 6-30 萬。在朝野立委直呼「太輕」下,按照民進黨籍立委林淑芬提案,提高每戶或棟罰 15-100 萬。
2020-12-21 19:17 發佈
安啦
以後紅單轉讓價公定再加50萬賣
HELL0 wrote:
安啦
以後紅單轉讓價公定再加50萬賣


還是加100萬比較好






累犯罰100啦
不能炒紅單?
顏色改一下不就好了
ebola01 wrote:
新法規定「小訂」、「(恕刪)


紅單(預約買賣)不得轉讓,是限縮人民契約行為,牴觸民法,並有違憲之虞。
政府這些官員腦子真的不好。
該做的應該是,紅單轉讓,視為房地買賣,
依房地合一課稅。
JIN DER LAND OFFICE
JINDERLANDOFFICE wrote:
紅單(預約買賣)不得(恕刪)
我想了解紅單會報?有實價登錄?像你說的就課稅就好了,沒報查到重罰?
JINDERLANDOFFICE wrote:
紅單(預約買賣)不得轉讓,是限縮人民契約行為,牴觸民法,並有違憲之虞。
政府這些官員腦子真的不好。
該做的應該是,紅單轉讓,視為房地買賣,
依房地合一課稅。


我不知道政府官員在想些什麼.
應該推行只要買到紅單, 可以拿紅單去向政府舉報, 罰建商紅單價格的10倍, 拿紅單去舉報者分得其中30%的金額.
ex. 10萬買一張紅單, 政府罰建商該張紅單100萬, 舉報者分得30萬.
20萬買一張紅單, 政府罰建商該張紅單200萬, 舉報者分得60萬.
依此類推.

這樣買紅單的人不怕紅單賣不掉, 就有獲利了.
安全落袋有保障.
只是個過程 wrote:
我不知道政府官員在想(恕刪)

哈哈!紅單交易又讓空空崩潰了,不知道紅單有沒有實價登錄

搞不好改天紅單也來個實價登錄,政府可以課稅就又變合法了。
是在哈囉 ???


樓主貼的新聞不就在說 納管?

『炒房紅單將首次納管!今(21)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議「實價登錄 」三法,在朝野無異議下,送出委員會前往二、三讀。本來並不在本次修法範圍內的「炒房紅單」,也在朝野立委高度關注下,此次一併納管』


可能老花吧!!
登卡普 wrote:
哈哈!紅單交易又讓空空崩潰了,不知道紅單有沒有實價登錄?

搞不好改天紅單也來個實價登錄,政府可以課稅就又變合法了。



已經一讀了

炒房客很期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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