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土地買賣契約,房仲要求印鑑證明與印鑑交給代書,正常嗎

簽訂土地買賣契約,房仲要求印鑑證明與印鑑交給代書,正常嗎
是否等鑑界完成,再給代書用印就好
2020-12-17 14:15 發佈
andrewchensa wrote:
簽訂土地買賣契約,房...(恕刪)

可以不用交
跟袋鼠說
用印的時候你陪同去地政
andrewchensa wrote:
簽訂土地買賣契約,房(恕刪)


土地我不知道...但買賣房屋..我記得當初都是文件當場用印完..印章馬上歸還.!!

你這2樣交給他.你不擔心過戶完..直接拿你土地去貸款.

建議你去問問其他土地專業代書...!!

以前有發生過案例.....當場用印時....代書拿了印章也偷蓋了其他貸款的文件.!! 當事人沒注意..結果背一屁股債..告對方還敗訴......欲哭無淚~!!!
最近賣房子
是代書當場用印後交還
我記得 前一次 賣土地,是土地鑑界後,我再帶印鑑過去用印。
簽約時,應該不需要交付給代書帶回去才對。
印證證明,仲介要求 簽約就要提供,合理嗎
andrewchensa wrote:
我記得 前一次 賣土...(恕刪)

你可以說:
用印的時候你陪同
andrewchensa wrote:
簽訂土地買賣契約,房仲要求印鑑證明與印鑑交給代書,正常嗎
是否等鑑界完成,再給代書用印就好

雙代書就可以解決可能被騙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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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避免詐騙,新北市中和地政事務所表示,簽訂契約時別忘了確認賣方有無出售不動產的權利及最新的謄本產權資訊,同時委託自己信賴的合法地政士,或採取雙地政士機制,透過專業業者協助審視交易程序,以保障交易安全。

中和地政事務所主任陳素霞指出,民眾也可評估,由公正第三方機構透過履約專戶執行價金收受及撥款,同時監督雙方辦理付款等程序。不少資深代書則建議,買賣雙方可透過向銀行機構辦理「銀行價金信託」,較一般建經公司信託專戶更有保障。

許多中古屋買賣,必須由房仲公司的單一一名特約地政士進行買賣雙方過戶,若採「雙地政士」買方與賣方各由一名專業合法地政士辦理過戶與監督付款流程,則能讓買賣雙方更有保障。

另外,陳素霞補充,民眾可申請「地籍異動即時通服務」,申辦後名下不動產如有買賣、贈與、書狀補給、抵押權設定、夫妻贈與、拍賣、信託、查封及假扣押登記等登記案件申請時,地政事務所在辦理收件及異動完成時,系統會以簡訊或電子郵件自動通知,萬一不動產不幸發生詐騙事件,便可即時電話聯絡地政事務所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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