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下手重?怎麼覺得剛好而已??

改的項目總結如下:
1.公司法人6成(原來無)
2.自然人第3戶6成(原來無)
3.自然人高價住宅6成無寬限期(不變)
4.購地6.5成(原來無)
5.餘屋5成(原來無)

怎麼說...依照過去很多人說法~感覺不會有任何殺傷性呀
因為幾年前開始,到處都出現動輒2~4千萬的房...和上千萬的鳥籠
這些都誰在買??
當時很多人這樣說(包括建商/代銷):"
"有錢人阿"~超多~滿街跑~比你想像的多~你買不起不代表別人買不起啦!!"
所以中位數年所得就只有70萬的台灣~阿有錢人不是很多嗎??

我認識個身家破10億的老闆,年初剛買間破億的房子~
這種等級的有錢人,的確是真的不需要要貸多少的
所以照很多人說法~買得起到處幾千萬房產的,怎麼還會需要從銀行搬錢壘??
有GOTS一點的直接開印鈔機現金結清阿!
誰在乎你那限縮6成貸款阿.....???
尤其買到第三戶
還需要貸到6成喔??

還是...這些人口中的"有錢人"
是"有借很多錢"的人呢???
阿...借錢不用還喔??
還是想耍賴????



結論:
第一種有錢人,是真正的有錢人,越多台灣越好~我佩服~是學習的好榜樣。
第二種有錢人,只是想投機炒房分杯羹,我認為過去20年房價就是被這些人炒高的~
現在...3好加1好~剛好而已!
2020-12-08 14:21 發佈
maxkingella wrote:
改的項目總結如下:1(恕刪)

@
還不夠重手
bb123dd wrote:
@還不夠重手(恕刪)


本來就不夠重
看到不溯及既往一肚子火
2010~13不知多少投機客
買了就賣賺價差
1~3個月賺個幾百甚至上千的大有人在
這些當年槓桿很高的投機客不被課重稅是沒天理的!

現在這只是做很基本的放貸管制而已
打到的是那些根本繳不起3間房以上(買三間還要貸高額..擺明就是要炒房)
又硬要炒的人
maxkingella wrote:
改的項目總結如下:1...(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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