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宅責任問題請教

小弟於2012年購入一公寓,當時以市場行情購入,前屋主及仲介都表示非凶宅.
住了八年多後,今年要出售時才由仲介及鄰居告知在2002年有人意外死於屋內.
然後轉了幾手到我手裏,現在出售一定會被以出過事而砍價.
如果我想追究這些責任應該向誰提出求償比較精準.
因為我無法得知前幾手到底誰隱瞞,另外告當初購買的房仲有用嗎?
如果房子中間有經過法拍是不是代表能凶宅洗白?
2020-12-04 14:16 發佈
小頭a wrote:
小弟於2012年購入一公寓,當時以市場行情購入,前屋主及仲介都表示非凶宅.
住了八年多後,今年要出售時才由仲介及鄰居告知在2002年有人意外死於屋內.
然後轉了幾手到我手裏,現在出售一定會被以出過事而砍價.
如果我想追究這些責任應該向誰提出求償比較精準.
因為我無法得知前幾手到底誰隱瞞,另外告當初購買的房仲有用嗎?
如果房子中間有經過法拍是不是代表能凶宅洗白?


現行的法規很白蘭

只要你不知情(要告的人要舉證你知道..像你鄰居出來作證他有和你說過..那就是你知道)

而死亡發生期間又非你持有時間

那這間房子在你手中就不算兇宅
1. 現行法規:持有期間是否發生非自然往生。
2. 實務判例:是否足以影響買受者觀感。
3. 賠償:就跟連環追撞一樣,後車賠你,你賠前車。
小頭a wrote:
住了八年

你都住了八年也沒怎樣

也沒每晚出現嚇嚇你

賣屋應該也還好
小頭a wrote:

住了八年多後鄰居才跟你講?

現在都2020年了
鄰居人不錯,這種事好像比較敏感不問都不會主動提,可能覺得你已經知道了.

屋子確定是沒問題,我一人住了八年多,薪水比八年前多了50%,應該是福地吧QQ

問題就是出在下一手感觀問題,一定會被砍價.

如果告前手,好像有案例前手不知道就被判敗訴.
小頭a wrote:
鄰居人不錯,這種事好(恕刪)


說人是非者,就是是非人。
你"好心"的鄰居在你買屋時不講,你賣屋了就講,是他想殺價吧!
小頭a wrote:
小弟於2012年購入(恕刪)


是說真的有人拿這事來砍價你就硬起來啦
反正你也住八年親身體驗沒事
套句蔣仲苓的名言
哪個地方不死人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