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價登錄2.0納入預售屋 恐成有心人士「定錨價」
原本以為這次實價登錄修法本來可能要玩半套,但是被不良建商紅單事件激怒,直接衝頂,包含以下6項:
1.門牌完整揭露
2.預售屋簽約後30天內即時登錄
3.代銷、建商自建自售、地主自售等所有新建案銷售均須申報
4.預售案取得建照後、開賣前,須向地方政府備查建案資訊始得開始銷售
5.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查核權及查核範圍(可針對合約內容、金流、買方等)
6.罰則部分,除逾期申報登錄、登錄申報不實之處罰外,另針對登錄申報不實且屢不改正增訂加重罰則。
(以上資訊由Johnny 17整理)
不過在建商阻攔、地方查核人力不足、查核技術等因素,到底能過幾項目前還不得而知。
不良建商未來利用預售屋假申報拉高行情價,似乎還拿不出很好的配套措施,大家初期還是要以"周遭新成屋行情"去判斷預售屋房價比較妥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