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點交
執行命令中要求(重點摘錄):
1.三天前通知警察協調會合地點。
2.自帶鎖匠。
3.前一天,通知書記官會合地點。
(執達員稱這叫報到)
過程:
執行命令中的警局(為分局,非分駐所-地方警局);
不知是錯植資料,還是本來就應該如此。
去執行命令中的警局詢問,被告知去找分駐所。
因沒經驗,詢問值班警員一些事項,警員很不耐;態度不友善。
警員不想沾惹這類案件,我可以理解,
一直強調是協助單位;問個問題都很不耐,
因為不是你單位的事嗎?
我只是想問鎖匠資訊和一般點交過程。
去分駐所,警員態度親切,但他沒收到執行命令。
影印我的一份,地點直接定法拍屋地址。
(我覺得可能年紀有差,年輕點的,還有熱情。我猜。呵~)
執行命令中,要求要配上鎖匠。
前一天打去問附近的鎖匠,說明原委。
店家直接拒絶,說不接這種案件。
(可以理解,如果是我,我也不想接。)
之後打去問警員有沒有其它附近鎖匠資訊。
想說警員們會接觸,應該會知道一點,
他也不想指名哪一家(怕有事吧~),只告訴我找別區的。
我們區就那一家,拒絶我的那一家。
(本人非常後悔,早知就不說明原委,當天叫他來開門就對了。)
找了其它區的,都有點距離,打去跟書記官詢問,
1.有沒有其它配合或知道的鎖匠。=>說,一定有可以的鎖匠,網上找。
2.如果對方真的不開門,
可以直接回去,跳到申請第二次點交嗎?
對方回覆最好還是要帶,有些東西要拍。
苦惱了一天,覺得當天再處理了,
不開門,再叫鎖匠來(一定不說明原委),書記官等不及就算了。
為何對方可以對執行命令開門不理。
我們就一定要配帶鎖匠呢? 什麼道理。
還好當天對方很友善的開門。
(可是又是另一個問題,對方想買回去,要我們開價)
新屋真的很貴,扛不起貸款。所以才買法拍啊~
照片,書記官叫我們自己拍。 啥!!!!?????
然後叫我們自己談,他們就回去了。(對方很友善,不怕)
過程超快,然後告訴我們,如果沒談好要跟他們說。
然後做一份搬遷計劃書。 啥!!!???
就是要找搬家公司估價,找地方放這些東西。 啥!!!???
線很多。
啥!!!!!!!!?????????
本人第一拍就買了,不是買便宜,是覺得自己可以負擔。
第二拍根本爭不過人家,所以第一拍就去標了。
沒錯,沒人跟我爭。
(投標自住,覺得價格不是行情如何,是你覺得值不值)
後續.............苦惱中~~。
58291046 wrote:
第一次點交
執行命令中要求(重點摘錄):
1.三天前通知警察協調會合地點。
2.自帶鎖匠。
3.前一天,通知書記官會合地點。
(執達員稱這叫報到)
1,當天提早30分鐘到現場..打110跟阿條說請他來一下現場..是點交的案件
(要錢.出差費吧.有公定價..印象500一人..你要準備1000..因為需要2人)
2.等書記官到..跟書記官說鎖匠說到現場有需要在打電話給他..
書記官說要鎖匠..現場打電話請他來開鎖..大家等吧
3.前一天打電話跟書記官確定一下時間和地點..
大多是依書狀上的時間地點見面..你提早到等他
4.如果開鎖後是空屋..記的全屋內都要拍照
拍攝時需打開所有抽屜和所有的房間櫃子
5.如果有人...那大家打的嘴炮..回家..時間到你在申請..等下一次在點交
黑羽斷翼 wrote:
1,當天提早30分鐘(恕刪)
感恩你的回覆。
地址離我現在住的地方很近,我們有先去看有沒有人在。
可以提早找鎖匠,因為近的拒絶我了。
(再次強調後悔,誠實為上,誰說的,出來,我不打死你)
員警的出差費,是400/人,現在要去法院繳了,在執行完後,它也不怕你跑了。
而且是說兩位,我只看到一位,回家才覺得怪怪,去繳錢時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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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重點!!!!重點!!!!
其它的,拍照,為什麼是我拍丫???
我哪知道要拍啥丫!!!!
就亂拍。
嚴重懷疑書記官,晃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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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先放空,等我靈光一現,我應該就知道該怎麼處理了。
反正不行就申請第二次點交。
先去問整理房子的價格(是人家實際完工的價格,預估的已經知道。)
這不勞煩家裡老媽,真的難度很高,無從下手(但又不想告知老媽,怕強勢介入)。
改天問問周遭大姐們看她們周遭有誰有經驗。
我等我的靈光來。
來吧~~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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