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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等親內就算真的買賣也只能做成贈與嗎??

大家好,小弟最近遇到一件事情非常疑惑。

老婆的媽媽(即我的岳母)有一間在高雄市大寮的房子,市價約150-200萬。

因最近岳母想將房子賣掉,老婆想一想就和我討論我們自己用180萬買下來當房東,

我當時答應了,後來老婆的媽媽卻說近親買賣未來會被國稅局查稅,很煩。

並表示一年有220萬的贈與免稅額,那間房子公告現值不到100萬,因此堅持要用贈與方式處理。

但我們若以贈與取得房子,未來要賣的時候,不是還要付公告現價和賣價間的價差房地合一稅嗎??

況且我們付出去的180萬,若是用買賣,不是還可以抵免所得稅嗎??

父母和小孩間的房屋買賣真的只能用贈與辦理否則一定會被國稅局纏上嗎??

現在我又不敢跟老婆說不買了,怕被認為很會計較小事,真麻煩。
2020-10-26 11:58 發佈
親等,不是等親。
一般買賣不用向國稅局申報,

2親等內買賣一定要向國稅局申報,
如果確實是買賣,只要提出金流證明申報買賣,就沒問題,
如果提不出金流,國稅局會視為贈與。
JIN DER LAND OFFICE
JINDERLANDOFFICE wrote:
親等,不是等親。一般(恕刪)


但在銀行工作的小姨子表示,

就算提供金流證明還是會被查稅查好幾年。
cyberia99 wrote:
但在銀行工作的小姨子(恕刪)

別耽心,
反正你金流有作好
查一百年也無所謂
cyberia99 wrote:
但在銀行工作的小姨子表示,

就算提供金流證明還是會被查稅查好幾年。


所以你們家有逃漏稅??
沒有的話,國稅局天天查又如何??

我在國稅局的同學說
這種小戶人家,國稅局才懶得查呢!
哪來那麼多人力時間去查。
JIN DER LAND OFFICE
金流做出來就好
而且你這案子
殺沒肉吃
國稅局沒興趣
cyberia99 wrote:
大家好,小弟最近遇到...(恕刪)
十分感謝各位大老的回答,我也嚐試做了一點答辯。

但是岳母說,他就是不想被國稅局查,

小姨子也說,岳母精神狀況不好,如果被國稅局查稅,怕會影響睡眠。

因此還是堅持用贈與的。QQ
cyberia99 wrote:
十分感謝各位大老的回(恕刪)
老人是很固執的,聽照做就好,沒事就好,有事就話很多,隨長輩意吧。
cyberia99 wrote:
大家好,小弟最近遇到(恕刪)


假買賣的都沒你們這麼擔心
真買賣的是在擔心什麼
查稅是他們的工作
管它怎麼查
免稅額度內贈與不需要主動申報(除非贈與人額度已超額),所以實際上用贈與或是買賣應該不重要。
你們想用買賣的方式,就將合約與金流做好就好。不用想太多。

cyberia99 wrote:
大家好,小弟最近遇到...(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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