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先進~~
如果有一間房屋要移轉給自己的哥哥
是用贈與的方式比較省費用
還是用買賣的方式比較省費用
請各位先進不吝費心解答!!
謝謝各位!!
o幽可o wrote:
如果是假買賣真贈與,(恕刪)
國稅局不是傻子,但是他還是要守法...
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規定,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應以贈與論,依規定課徵贈與稅,除非能證明有實際支付價款的確切證明者可免課徵贈與稅。
上面已經講了,自己不懂還不快去google...
至於如何取得實際支付價款的確切證明文件,讓國稅局沒法挑剔,專業的土地代書會教你,你只要把金流證明文件合法做出來就好。
我父母都透過買賣的方式過戶多筆房子土地給我了,該繳的稅我都繳了,國稅局能拿我如何...
我收入很高,我都自力買了2棟樓房,我父母把祖產提前過戶給我只是因為他們不想讓某些親屬來分遺產,因為台灣民法有特留分的規定,即使生前預立遺囑都沒用,怕我跟我妹以後會有爭遺產的官司。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不能用同一種標準來衡量所有事,樓主會這樣問一定家中有些問題要解決。不是某樓甚麼老人講的那麼武斷
退休老人 wrote:
買賣登記.如果像你高(恕刪)
我強調高收入,只是想說我決不是靠爸族,只是因為家中有事才去做這些財務規劃。
假如我沒有工作沒有存款,只要父母手上現金存款充足,照樣可以辦理2等親買賣來節稅轉移不動產,只是整個交易規劃要拉長很多年而已,因為一年父母親可以合法免稅轉帳440萬給你,積沙成塔照樣可以達到目的。
以上都不是我自己亂想的,一些都是某個土代手上實際承辦的成功案例。
我本身是從事資訊業,我根本不懂這些,也是因為父母的願望才有機會一直跟這些土代打交道,學到好多東西,真是隔行如隔山。
有人一定會說那些房仲、土代很會鑽法律漏洞
廢話...
哪個有能力的律師不鑽法律漏洞為他服務的客戶爭取最好的權利...無能的才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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