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屋及兩間預售屋同時買賣稅金問題

說來話長
A: 成屋,2012年取得
B:預售屋,2022八月交屋
C:預售屋,2023年交屋

因為不滿意現在的住處A買了一間預售屋B
但現在看到預售屋C認為整體地點 採光施工等更符合需求因此想賣出預售屋B

但...B已經客變了.....不知道好不好在交屋之前賣出

推論了一下不知道以下理解是否正確:

A房於2012年取得
B房於2022取得
C房於2023年取得,此時賣出A跟B房

A房因於2016年之前取得,應不適用房地合一稅,2023賣出時僅計所得稅
B房賣出時因有C房買入,也不計房地合一稅
以上理解是否正確?
2020-09-07 23:45 發佈
預售屋交屋前未過戶,無產權,若想賣掉,就只是讓渡合約啊 !已客變,有人願接就行。

會被課徵財產交易所得稅,政府會查建設公司的讓渡 case。
omniyeh wrote:
預售屋交屋前想賣掉,(恕刪)


對 有客變 只要有人要就可以讓
樓上說的都對,但樓主資金要夠,萬一A,B賣不掉,又都拖到交屋了,壓力來了。
joe657 wrote:
joe657 2020-09-08 11:16 4樓
樓上說的都對,但樓主資金要夠,萬一A,B賣不掉,又都拖到交屋了,壓力來了。


這個倒是還好 不太會賣不掉
目前自住的A物件地點好(捷運出口隔壁棟)仲介常常會來問要不要賣
B物件已經很多人在徵

說到底只是成交價錢而已
手上還有個幾百萬現金要撐一下應該也是可以
就怕稅金.....
MSAPP wrote:
B物件已經很多人在徵

說到底只是成交價錢而已
手上還有個幾百萬現金要撐一下應該也是可以
就怕稅金.....


B 物件讓渡,看建設公司設的時間限制,以前見過是開工日起算一年之內,不得讓渡。也就是建設公司一年內不幫你們辦合約讓渡。不過規則是人訂的,您有沒有辦法拿到特權,看您的手段。

因為讓渡合約要建設公司同意,並且把放在建設公司的那本合約也拿出來簽新買方的名字。建設公司會收千分之一的手續費,這通常會向您,出讓方,收取。

至於你怕稅金問題 ? 讓渡契約會讓您賺錢,就很單純,所得稅。您就說您實拿要多少,加上稅金放進售價內就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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