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人有中古屋買賣
房屋契約與屋主要求重簽訂的經驗嗎?
媛寶 wrote:
請問有人有中古屋買賣
房屋契約與屋主要求重簽訂的經驗嗎?
是房屋買賣契約 還是和仲介簽的 委賣書?
房屋買賣契約是買賣雙方簽的,很少會重簽,除非其中一方有權力轉移。
新的一方可要求更換合約人,但是內容通常不會更改。
買預售屋,中途建商倒了,由另一建商接手,要求重新簽約,甚至會更改一些內容,那你簽不簽?
如果是和仲介簽的 委賣書。
第一時間仲介會先搶先贏,不會考慮屋主開的價錢是否偏高。
這種情形,仲介會在幾天後要求簽一張新的底價合約。
你也可以拒絕,但是,他們就會把你掛到牆上,三個月不處裡。
所以要自己先了解自己的開價是否合理,如果偏高就降一些讓仲介好賣。如果不偏高,那就換一間仲介。
媛寶 wrote:
以為是跟屋主買,買到後面 發現一直跟我們談價錢的屋主媽媽是仲介,因為是投資客心態,連代書都找他們自己人,最後我們買貴了,銀行貸款不足...想跟屋主重簽訂~
happywork01 wrote:
又一個沒先問過銀行就急著買房的人。
樓上有人說,母子關係就不用委託書,或是可以再提出委託書。
委託書如果不是簽約當場提出,並加附在合約上。對方抗議的話,是有空間可以取消合約的。
但是價位應該差很多,不太可能賣方願意稍微降減點價,事情就能解決。
所以,建議
還是誠懇和對方談。賠給對方部分錢,把合約取消了。
或是硬走法律路線,主張本約無效。因為簽約者非屋主,議價和簽約當場也沒出示委託書。
其實你說的沒錯
旦問題是
我整段所有的討論看下來
都不知道..簽約原PO是和誰簽的..還有是不是有另外收取仲介費用
假設就像原PO說的...他談價都是和屋主的母親談的(不管他的職業是什麼..那不重要)
旦...簽約時...確是屋主本人在場當面簽約的..
那要怎麼上法院??去被法官洗臉嗎??
所以除非買賣有另外收取仲介費用
不然法律應該沒規定..只要是仲介..就不可以幫自己的家人賣屋才對
也自然沒什麼委託不委託的問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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