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合理,有多少財力就買多大的房子,購屋愈早出手,貸款壓力就愈早結束。過去二十年,利率一路下降,台北市房價翻倍漲,小明為了不想屈就小宅,一直存不到頭款而延遲數年仍在租屋。而小華懂得儘早出手,由千萬以內小宅,隨著房價大漲,計劃賣出後當頭款,再加上自己家庭收入也增加,成功換到大房子。小華因為手上一直持有房地產,也因有房貸被迫儲蓄,自然較能存下大宅的頭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