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到建商通知,已簽約的預售屋,
可能要買家回去更改完工日期往後推一年,
理由是因為疫情的關係,有查到定型化契約有律定
[若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力之事由或是因政府法令變更及其他非可歸責賣方的事由發生時,得以順延期間],
如果是疫情前簽約的,改約還可以接受,但簽約時早已是疫情已發生四五個月了,如果硬要買家回去更改是否過於牽強。
不知道有無大大遇過相關的狀況,再請給予指導意見,謝謝。
補充:目前是已開工,挖到地下室。
補充:有查到關於建照展延的新聞,是四五月份的事情,而我這邊簽約是在七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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