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住宅從歐陸出現起已超過百年的歷史,是源於都市化過程中住宅市場供需機能之侷限性,致使中低所得者買不起住宅,引起社會矛盾與政治衝突,或造成諸如個人健康、家庭離散、就業、教育、社區整合、環境衛生、治安等社會問題,經過諸多社會改革倡議後,最後採行以政府扮演起住宅市場外的補救角色,以提供「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來解決弱勢人民的居住問題。
各國公有社會住宅占住宅總量比例:
荷蘭 34%、英國 20%、丹麥 19%、芬蘭 18%、瑞典 18%、
新加坡 82%
香港30%
韓國12%
台灣0.08%
台灣房價問題在於台灣公宅太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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