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看一間2000初頭萬的 電梯透店
是預售屋預計年底左右可以蓋好
今天第二次去談
談到一半才發現這案子 規劃不附廚具的 (但是有預留瓦斯管線)
我在猜或許是因為這案子是只蓋兩戶 量不大 價格壓不下來 所以不附贈
後來建商的提議是
1.在幫我們折個20萬 (依照原本不含廚具交屋)
2.做上下層的廚具
不知道怎選擇比較好
另外這建案防水保固只給一年,跟一堆建案動輒給出5年 10年,甚至15年的差很多
是不是可以要求下面要求:
1.我方可以自己找專業驗屋公司進行驗屋,並且賣方需同意買家,進行72小時淹水測試
2.修繕後,買家有權再次委託驗屋公司,針對修繕部分進行再次檢驗,如修繕確實完畢,則該次複驗費用由買方負責,如驗屋後依然有缺失,複驗費用則由建設公司負責
3.買方有權不限次數複驗,直到缺失完全修繕為止才進行交屋
4.為保障建設公司權益,所有缺失應於第一次驗屋後告知,複驗時不得新增缺失事項(事項第五點,則不受此規範限制)
5.如複驗發現因上次修繕而造成的新缺失,則應新增於建商需修繕項目
(例如:重貼磁磚導致周圍磁磚破損 或者 牆面重新油漆 滴到地板 這類情況 )
有人在合約新增這些細項的嗎 我突然想到的 雖然覺得會不會有點奧客
但是畢竟是兩千萬的東西 還是想要有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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