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專業人士解惑,謝謝
我的案例如下
房屋於106年5月購入
20坪,325萬
持有超過3年,稅率應為20%
平車於109年3月購入
8.5坪,95萬
持有未滿半年,稅率應為45%
109年7月掛售,買家出價630萬,
請問
1.我的房地合一稅如何計算?
2.我的售價630萬,房屋跟車位價格如何拆價?我能主張平車95萬(未賺),房屋535萬以差額210萬*20%進行課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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