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主旨,小弟三年前買了一個超高樓層建案的預售屋,為了給家人更大的生活空間所以買了同層隔壁的二個房型。
在客變階段小弟即清楚告知建商,小弟的二戶要合併但是門牌水電瓦斯一樣維持二戶的設定,不過隔戶牆要打通(牆壁打通的大小最後也是根據建商的建議尺寸),而且內部的一些原始隔間也要跟著變動,建商同意並且在客變書上也詳細的記載了協議的客變內容。
結果小弟今年要裝修房子的時候被檢舉沒有申請許可,然後去申請的時候才發現建商最後提交的竣工圖上,小弟的二戶房子僅記載了當初協議的室內隔間變動,但是最重要的隔戶牆卻沒有記載進去(維持實心牆)。
回頭找建商討論這件事的時候,建商一開始推說隔戶牆是根據我們的要求打通(廢話...不然怎麼叫「客」變),但是客變的時候執照已經取得所以不能更改(這個說法我很懷疑因為客變當時大樓都尚未蓋到我的樓層,而且為什麼其它室內隔間有記載偏偏隔戶牆沒有?)!
後來建商又說不然他們給我結構師和建築師的聯絡方式,我自己去跟他們討論變動,然後費用我要自己出(這個更誇張吧?!)!
小弟跟建商的代表說我要求的只有合法而已(而且這個建案超過廿樓,一棟將近200戶,小弟真的不敢亂來!),所以如果變更不過或無法變更也沒關係,反正我原本就維持二戶的設定,那請建商幫我把中間的牆再裝回去就好......建商也不肯,說施工費也要我出?!
請問版內各位前輩大哥大姐,能否給小弟一點建議??
一隻小蝦米真的不知道怎麼對抗建商這隻大鯨魚!還是真的如建商說的?小弟必須自己負責這些相關費用?
是應你要求客變兩戶打通,建商才會以二工的方法拆掉隔戶牆,
相信客變合約內建商一定把責任都劃清了,會蓋超高樓層建案建商也不會是小建商了
當然要隔戶牆建回去也是你出錢阿
事情是你要求的當然你負責阿
不然你自己找工人蓋回去也行
aries_huang wrote:
如主旨,小弟三年前買了一個超高樓層建案的預售屋,為了給家人更大的生活空間所以買了同層隔壁的二個房型。
在客變階段小弟即清楚告知建商,小弟的二戶要合併但是門牌水電瓦斯一樣維持二戶的設定,不過隔戶牆要打通(牆壁打通的大小最後也是根據建商的建議尺寸),而且內部的一些原始隔間也要跟著變動,建商同意並且在客變書上也詳細的記載了協議的客變內容。
結果小弟今年要裝修房子的時候被檢舉沒有申請許可,然後去申請的時候才發現建商最後提交的竣工圖上,小弟的二戶房子僅記載了當初協議的室內隔間變動,但是最重要的隔戶牆卻沒有記載進去(維持實心牆)。
回頭找建商討論這件事的時候,建商一開始推說隔戶牆是根據我們的要求打通(廢話...不然怎麼叫「客」變),但是客變的時候執照已經取得所以不能更改(這個說法我很懷疑因為客變當時大樓都尚未蓋到我的樓層,而且為什麼其它室內隔間有記載偏偏隔戶牆沒有?)!
後來建商又說不然他們給我結構師和建築師的聯絡方式,我自己去跟他們討論變動,然後費用我要自己出(這個更誇張吧?!)!
小弟跟建商的代表說我要求的只有合法而已(而且這個建案超過廿樓,一棟將近200戶,小弟真的不敢亂來!),所以如果變更不過或無法變更也沒關係,反正我原本就維持二戶的設定,那請建商幫我把中間的牆再裝回去就好......建商也不肯,說施工費也要我出?!
請問版內各位前輩大哥大姐,能否給小弟一點建議??
一隻小蝦米真的不知道怎麼對抗建商這隻大鯨魚!還是真的如建商說的?小弟必須自己負責這些相關費用?
其實...你的要求
最簡單是就買2戶
等門牌.水電..一切都下來後
在自己打掉分戶牆
(這作法合法..而且不需要申請變更...旦分戶牆不可是承重牆
只要在不影響結構安全而且防火區劃的面積也符合法令規定之前提下)
因為台灣的法規主要麻煩在一戶分成二戶時
而二戶因為室內裝修而將二戶間的分戶牆拆除
是可免申請合併戶數的
所以..買二戶...事後用裝潢的名義去打分戶牆最省事
而你的情況
沒有看到合約和你們簽的東西
不作評論
畢竟你是事主
大多都只會提你有利的部份講
這是人之常情
問題是在這情況下
要怎麼判斷是非??
黑羽斷翼 wrote:
其實...你的要求最...(恕刪)
別亂教
第十二章 高層建築物
超高層建築物,不但要申請室內裝修許可,動到分戶牆,甚至會檢討到防火區劃,還要送防火性能評估報告,什麼叫作拆掉是合法?
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樓主或是其他人因為這樣被罰6~30萬你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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