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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豐銀女科長扮內鬼!2年詐貸逾3億 人頭買20多房...成交價灌水5成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原在兆豐銀行新店分行處理個金業務的石姓女科長,涉嫌在幾年前,房市熱絡時期,透過前夫物色大台北地區二手屋,然後找人頭買房,再找熟識的地政士協助製作假買賣契約,灌水成交價格,造假實際登錄,使房價莫名提高至少5成,估計成交至少20戶,向兆豐新店分行超貸逾3億元,檢調今大動作搜索約談石女和前夫等17人。
因近年金融機構對逾放比敏感,兆豐進行內部稽核時,發現兆豐銀行新店分行的房貸放款有問題,而且案件多集中在分行負責個人消費金融業務的石姓女科長身上,因此報請檢調單位偵辦,石女現已被調職。
檢調追查,石女從2015年6月起,到2017年11月間,透過許姓前夫物色大台北地區的二手屋,見有機會拉抬的房子,就找人頭去當買家購屋,並安排熟識的地政士,協助製作假的買賣契約等文件,不但用來虛報實價登錄,還被拿去向銀行貸款,由石女親自核貸。

專案人員清查,石女和許姓前夫聯手操作至少20戶的房屋買賣,有間房子實際1250萬元的房子,被灌水成1900萬元,房價憑空多出5成,不但拿去虛報實價登錄,還用來向銀行申貸,總計超貸逾3億元,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彥均18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兵分14路搜索,並約談石女、許姓前夫、5名地政士在內17名嫌疑人,全案依違反《銀行法》詐欺、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偵辦。
一一一一一一一
又抓到假的實價登錄了,所以實價登錄只需參考非特殊交易中最便宜的那一筆
2020-06-18 19:23 發佈
++人氣

這個只是個案

最近我房仲朋友 個個業績長鴻

有的人換的新房 有人換的新車

還有人換的一個正妹老婆 害我都想轉職了
口帶深的不應該貸款---------------------------------------------------
前夫應該也是假離婚,脫產的手段都想好了,炒房亂象
少子化 wrote: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恕刪)
想起這間銀行之前在美國被罰的事...
這間銀行內控........
荒謬可笑的公股銀行

"石女現已被調職"
這種應該要立刻開除吧?
不然至少至少也該停職在家接受調查!!!
2012年以前,做假合約只能讓房貸拉高成數,2012年以後不只可以拉高房貸,還可以作價炒房。
只要拉高5~10%的單價,作價幾戶就可以營造上漲的假像,再配合紅單潛銷炒作……,炒房因此相對容易。

無論是實價登錄幾點零,登錄不實只罰3萬起……,這罰款根本不痛,只是有點癢,但重點是很難抓。

政府宣導案例:
成交1,600萬登錄3,200萬 實價作假、買賣方均判刑:嘉義市一名江姓地主出售一塊土地,與買方以1,600萬成交,但買方要求以2倍價格3,200萬登錄……。

以上有很大的疑問:只要多10%的做假就可以炒房,為何要以100%的做假來做範例?而且實施8年以來,究竟抓過幾個案例?罰了多少錢?關了多少人?

2012年之前炒房有這麼容易嗎?

如果沒有,我們還要這個<實價登錄的查詢>做什麼?

政府無法完全掌控實價登錄,為何還要實施這個惡法?

實價登錄做假的事,不只造成炒房,也可能已經嚴重影響金融秩序,因此建議廢除實價登錄的查詢。
(除非政府能提出具體的方案,可以保證實價登錄不會做假。)
如果因為政府實價登錄錯誤而導致銀行誤判貸款金額,那麼銀行是不是能夠求償損失?
Kdexv wrote:
如果因為政府實價登錄(恕刪)


銀行的鑑價跟實價登陸不一樣,這個案子是銀行行員配合
以40年透天為例,銀行鑑價600萬 只能貸款5百萬,可是賣家賣1千萬,理論上貸款取其金額低者為貸款金額
所以成交一千萬,也只貸款5百萬,不會因為實價登陸一千萬貸款8百萬...
兆豐銀女行員內神通外鬼 自己核貸詐3億炒房遭搜索,找人頭辦理過戶後,將成交價灌水至將近2千萬元;其中1戶實際成交價為1250萬元,貸款時卻被偽造成1900萬元,使兆豐銀的放貸風險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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