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原在兆豐銀行新店分行處理個金業務的石姓女科長,涉嫌在幾年前,房市熱絡時期,透過前夫物色大台北地區二手屋,然後找人頭買房,再找熟識的地政士協助製作假買賣契約,灌水成交價格,造假實際登錄,使房價莫名提高至少5成,估計成交至少20戶,向兆豐新店分行超貸逾3億元,檢調今大動作搜索約談石女和前夫等17人。
因近年金融機構對逾放比敏感,兆豐進行內部稽核時,發現兆豐銀行新店分行的房貸放款有問題,而且案件多集中在分行負責個人消費金融業務的石姓女科長身上,因此報請檢調單位偵辦,石女現已被調職。
檢調追查,石女從2015年6月起,到2017年11月間,透過許姓前夫物色大台北地區的二手屋,見有機會拉抬的房子,就找人頭去當買家購屋,並安排熟識的地政士,協助製作假的買賣契約等文件,不但用來虛報實價登錄,還被拿去向銀行貸款,由石女親自核貸。
專案人員清查,石女和許姓前夫聯手操作至少20戶的房屋買賣,有間房子實際1250萬元的房子,被灌水成1900萬元,房價憑空多出5成,不但拿去虛報實價登錄,還用來向銀行申貸,總計超貸逾3億元,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彥均18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兵分14路搜索,並約談石女、許姓前夫、5名地政士在內17名嫌疑人,全案依違反《銀行法》詐欺、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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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抓到假的實價登錄了,所以實價登錄只需參考非特殊交易中最便宜的那一筆
只要拉高5~10%的單價,作價幾戶就可以營造上漲的假像,再配合紅單潛銷炒作……,炒房因此相對容易。
無論是實價登錄幾點零,登錄不實只罰3萬起……,這罰款根本不痛,只是有點癢,但重點是很難抓。
政府宣導案例:
成交1,600萬登錄3,200萬 實價作假、買賣方均判刑:嘉義市一名江姓地主出售一塊土地,與買方以1,600萬成交,但買方要求以2倍價格3,200萬登錄……。
以上有很大的疑問:只要多10%的做假就可以炒房,為何要以100%的做假來做範例?而且實施8年以來,究竟抓過幾個案例?罰了多少錢?關了多少人?
2012年之前炒房有這麼容易嗎?
如果沒有,我們還要這個<實價登錄的查詢>做什麼?
政府無法完全掌控實價登錄,為何還要實施這個惡法?
實價登錄做假的事,不只造成炒房,也可能已經嚴重影響金融秩序,因此建議廢除實價登錄的查詢。
(除非政府能提出具體的方案,可以保證實價登錄不會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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