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是管委會一員,大樓約30年左右,日前進行例行3年大樓公共安全檢查時,發現安全門與逃生樓梯迴轉半徑不足,不符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三十三條,"四、各樓層進入安全梯或特別安全梯,其開向樓梯平臺門扇之迴轉半徑不得與安全或特別安全梯內樓梯寬度之迴轉半徑相交。"之前也做過三次大樓公共安全檢查也沒告知有這問題。但是現在問題來,只好想辦法處理。與竣工圖比對發現與大樓現況不符,竣工圖安全門與安全梯是有隔離。調閱竣工照片,卻僅只有照到安全門部分,懷疑當初建商有二次施工情形,或是有其他不當情事,建商也早就不見了。目前收到建議是與建管局訴願,但依據法規,訴願個人覺得不容易過關。想請教先進,是否有相關意見或建議提供參考。謝謝!下圖為竣工圖,紅線是竣工圖牆面與安全門位置,藍線部分是實際牆面與安全門位置,與安全梯僅可通行,如果突然開門是會撞到人的。
請問樓主 當時2020年提到的 大樓安全梯迴轉半徑不足 這件事情後續如何處理的呢?近期我們這棟社區大樓主委收到 新北市公文通知 六層以上未達八層之H類2組(住宿類)建築物,自民國114年1月1日起納入應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範圍但安檢後 說是 建商竣工圖與實際檢核有差異, 如, 地下室有兩到防火門與牆,與各樓層的防火門,紅線是竣工圖牆面與安全門位置, 黃線部分是實際牆面與安全門位置希望您能撥空分享 一下您們過去處理的經驗 給 煩惱中的主委 參考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