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分區相關問題

想請問有人知道,若是土地分區使用,其住宅尚未申請使用目的變更完成,就已經開始先行營業,是否違法?若是的話,請問是何法規和法條有相關的規定和罰則呢?感謝答覆
2020-05-08 10:26 發佈
simplebeing wrote:
想請問有人知道,若是土地分區使用,其住宅尚未申請使用目的變更完成,就已經開始先行營業,是否違法?若是的話,請問是何法規和法條有相關的規定和罰則呢?感謝答覆 (恕刪)


看不懂你想問的是什麼

旦住宅區。。本身不用變更就可作商業使用

只是規定上的限制比商業區多而已
simplebeing wrote:
想請問有人知道,若是(恕刪)

樓主的問題很籠統故無法據實陳述,建議你先了解「土地使用
分區」和「查詢營業場所是否符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及都市計
畫規定」,了解其營業項目類型,這樣才能繼續下去...

請先參照下述說明...
土地使用分區的學問-益群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https://yih-chyun.com.tw/2571/
樓上的意思是,除住宅一(第一類)外,住宅二(第二類)可不申請變更使用目的為商業用,即可立即營業?是這樣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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