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因為這輩子第一次購屋,交屋後遇到了一些問題,但不知如何處理想跟各位請教。
先前跟代銷在簽房屋土地訂購單時,在特約事項中有註記:"此戶總價含裝潢75萬元及全室冷氣配管及一對一冷氣壹組"。

如上圖~
交屋2個月後現在準備要裝潢了,但是代銷卻說裝潢費用只有70萬元,因為5萬元是冷氣及配管費用。
想請問遇到這個狀況,但是代銷不認帳的時候我們該怎麼處理比較好呢? 是否只能摸著鼻子吞呢?謝謝~
如果有說明不清楚或細節沒有交代的我會再補上,先感謝各位先進,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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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家人談其實是沒有送冷氣,但是代銷說一定要跟他們購買冷氣,所以裝貸70萬+5萬元跟他們買冷氣含配管=裝貸75萬;但是我們在議價過程中完全沒有議到價格空間,所以我們轉向冷氣要帶在內,或者是房屋價格減5萬,也是考量他們跟冷氣廠商也許有協議、代銷又不想變動他簽出去的價格,所以才會不減總價用他送的冷氣廠商,以75萬元裝貸但是含一台冷氣做結,雙方愉快的簽這張訂購單。
應該說我們家的認知就是協調後送他們指定的冷氣一台及配管,所以才同意下訂簽約,後續我們的付款也都很順利,現在代銷不認帳讓我們有點傻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