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去年借800萬左右給朋友公司紓困,
但在今年朋友生意還是不理想,
所以他跟我說想要用房子來抵掉跟我借的錢,
也就是等於是把房子賣我,
我想要請問各位版友,
因為他欠我大約800萬左右,
如果他以800萬賣我,那我要賣出多少才會划算呢?
(不求賺,只要剛好能拿回借出去的錢就好)
現在房地合一是怎麼算的呢?
假設我房子買800萬,賣出810萬,那10萬是利潤,
是否是用這個10萬乘以%數去扣稅呢?
還是是以(賣出-公告現值)去乘以%數課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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