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縣市政府在推動汙水地下化工程,附近的大樓都蠻配合這個大工程,目前大部分的住戶也認同汙水地下化這個趨勢,也準備開區權會表決是否同意施工,並讓BOT廠商進來改管改成所謂的重力式排放,在B1汙水匯集一條管道,直接穿牆出去,和外面主管道相連,問題來了,目前這條即將要施作的管路以後會經過"某"住戶的車位上方,及車位後方洗孔讓管路出去,現在"某"住戶不同意管路經過他車位,和在他車位後方洗孔,會影響美觀、怕日後會漏水等等理由拒絕施工,還說如果強行施工的話要告管委會(小弟我是管委會其中一員),有提到要當面溝通卻說很忙沒空,原本想要協商減免停車位清潔費的,還沒提到就被拒絕了,還說不要再打電話來了,打來了也不會接。
請問聽說停車位從地面算起高度2公尺以上是歸管委會管的(請問這有法規規定嗎?),且是算是公設的一部分,管委會有權可以施工,但要注意施工期間"某"住戶停車問題,請問"某"住戶拒絕管路從車位上方經過及開孔,管委會該怎麼做呢?如強行施工會有什麼法律責任呢?
首先要確認車位的種類是不是屬於社區的專有部分
最簡單的確認方式就是看權狀
若車位是擁有獨立權狀那就是專有部分
若只是標註在住家的建物權狀內
或是寫在規約,又或是寫在與建商購屋時所簽訂的分管協議中,那都不算是專有部分
只要不是專有部分,那就是屬於社區共用部分改約定專用部分
雖然專有跟約定專用都是僅限某權分所有權人可以使用
但其中還是有很大的差別
專有:可以隨時隨地自由的買賣,處分,不受其他人干涉
約定專用:本質還是為社區共用部分,須遵守社區規約約定使用
所以如果該車位是專有停車位
建議除非經該車位所有權人同意,否則不要貿然施工
若該車位是屬於約定專用車位
管委會只需先告知同時在不危害到該車主停車用途的權益下進行施工
基本上該車主是告不了管委會的
luen1127 wrote:
最近縣市政府在推動汙水地下化工程,附近的大樓都蠻配合這個大工程,目前大部分的住戶也認同汙水地下化這個趨勢,也準備開區權會表決是否同意施工,並讓BOT廠商進來改管改成所謂的重力式排放,在B1汙水匯集一條管道,直接穿牆出去,和外面主管道相連,問題來了,目前這條即將要施作的管路以後會經過"某"住戶的車位上方,及車位後方洗孔讓管路出去,現在"某"住戶不同意管路經過他車位,和在他車位後方洗孔,會影響美觀、怕日後會漏水等等理由拒絕施工,還說如果強行施工的話要告管委會(小弟我是管委會其中一員),有提到要當面溝通卻說很忙沒空,原本想要協商減免停車位清潔費的,還沒提到就被拒絕了,還說不要再打電話來了,打來了也不會接。
請問聽說停車位從地面算起高度2公尺以上是歸管委會管的(請問這有法規規定嗎?),且是算是公設的一部分,管委會有權可以施工,但要注意施工期間"某"住戶停車問題,請問"某"住戶拒絕管路從車位上方經過及開孔,管委會該怎麼做呢?如強行施工會有什麼法律責任呢?(恕刪)
其實一定有辦法走其他人的車位上方出去
不要說整個社區只有他的車位可行這種鬼話
所以找認同的人...設計改成從他們車位上過
這樣問題就解決了不是嗎??
不然就不改管就好了
沒理由一定由要別人犧牲他的權益來成全你們的期望
畢竟有不用犧牲的選擇存在
不改管...一切照舊..看政府那怎麼要求怎麼作..
BOT只是你們的選擇..並不是維一的選擇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