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片幫 wrote:10年前買房子時跟母親借部分頭期款因此權狀設定為共同持有,而貸款的部分由有我獨自負擔,日前母親提議要將她的部分過戶給我想請教板上前輩是要用贈與還是用甚麼方式在稅金的部分會較節省?(恕刪) 遺產最省...
marksman0117 wrote:樓上說的沒錯,看公告(恕刪) 樓主如果 要用贈與 方式 去移轉要考慮到 後續 如果 出售 時 申報 房地合一 稅 的問題取得 成本 得差異樓上 黑羽 講得對 遺產 繼承 最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