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未給予合約審閱期,已簽約情況下能否成功解約?

請問有經驗大大
1/19 先付斡旋金10萬。
1/21 代銷話術稱過年後漲價,我加價後,當天腦弱簽下房屋買賣合約書(當下才拿到),再付訂金30萬。

回家看合約,發現代銷擅自倒填合約拿回審閱日1/16,事實上我1/21簽約時才拿到合約書,代銷並未給予我審閱期5日。

現在不買了想解約,欲主張代銷偽造日期,拿回40萬有可能成功嗎?
2020-02-07 3:31 發佈
你能舉證1/16號是建商填寫就可以...
前提是能舉證
monie0322 wrote:
事實上我1/21簽約時才拿到合約書,代銷並未給予我審閱期5日。


1/26 前確實沒有5天審閱,現在都幾天了,這是有爭議的。
JIN DER LAND OFFICE
你可以客氣的先跟他們說要退回簽約金,現在蠻多建商為了風評,常常是收一些收續費而以,不行的話,在主張你上述的問題即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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