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下,老家鄉下有一棟兩層樓只有建上物權老厝,沒有土地權(土地是跟私人機構每年繳租金),房屋屋齡約40年,20多年前家父過世時把房屋過戶給我們兄妹我媽四個人共同持有。想請教:1.未來買房,這樣有算第二間房嗎?2.如果未來買房子會因為此部分持有而影響房貸貸款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