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被區段徵收的建物拆遷補償問題?

我親戚家40年前蓋的房子2層樓 都市計畫區外
3/5蓋在自己的土地上
1/5蓋在縣府土地上<--無承租 每年固定繳補償金
1/5蓋在國有財產地上<--有承租土地到民國118年 有繳租金

最近遇到道路徵收問題

縣府只願意拆遷補償3/5自己土地上的建築物

有承租國有地的地上建築物 <--可否爭取補償

請問是否有相關法條法規可以依循?
2019-12-11 16:09 發佈
個人覺得機會不大 因為國有基地租賃契約書後面有寫到
而且這樣無法判斷說你的建物是否為合法建物?有權狀?
但是應該可以在公告期間內提出異議,
如果是違章建築看能不能領個救濟金、拆遷處理費之類的
然後你的狀況應該不是區段徵收,而是一般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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