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才疏學淺的一些見解 希望能起拋磚引玉,不認同者請鞭小力點,謝謝!
首先必須強調個人看法! 囤房稅並不是打房的目的!,如同水電瓦斯一般,居住也是民生的必需用品,合理的控管加上市場運作的規則才是人民,社會,乃至於國家良好運作的基石,健康而理性的發展才是對所有人的福祉(更是對房地產的從業人員)
1.第一步應該推行所有的房租收入都該強制納入稅金,至於要在所得稅或是特別的稅來收可另詳細探討,增加政府的財源或者立案讓這些稅收專用於改善居住
此時一定會有爭議說:這樣會提高房租,房東會轉嫁到租客身上,但配合後續的步驟,房屋的供給量肯定也會提升,最後租金是否會提高是未必的
2.確立了被出租的房產資料後,加上房屋的所有人資料,所有人都該設定一處為自住的需求地
*(每人設定一處,人類終究還沒學會分身術一次居住在各處吧,如果一家人四口就能設定四處房產,已經相當寬裕,而未成年的子女能否設定這個得視情況再探討)
3.綜合1.2兩點,被持有房產非屬自住需求,也未被出租與他人的話,被歸屬為空閒房產就無爭議,此時就該對空閒的房產徵收稅賦,同時達到活絡經濟的作用
*(再考慮有些房屋空置可能為年久失修,產權有爭議,繼承問題或是其它特殊狀況可再設定寬限期或特別條例來對應)
以上3點都要實施並通過法令肯定要數年,就可當作對已大量持有者的寬限期
另外爭議點在仍可以使用人頭或是假租的方法來規避稅法
*畢竟一人只有一處的設定權,承租一樣有稅收,在所有資料都完備的情形下,有大量異常承租或持有容易被國稅局察覺,並要在制度完備之下,也沒有100%防弊的措施,只能盡量增加操作的成本
最後就是公司持有與商用地產也可能產生漏洞,領域不同的關係得因地制宜來設計,基本方向朝向活化經濟或者美化市容等目的減少空置房產,外加囤地都篇幅複雜,得另開討論在此就不予置喙
正文結束再補充一點個人觀點,綜觀大多數人辛苦鑽營添置房地產結果自身也無法及時享樂最終留下庇蔭子孫後輩,而與其留產與子孫還得擔心揮霍殆盡,細想還不如建立完善公平,階級流動順暢的制度,讓後代即使時運不濟也能輕鬆再起,風險反而更低
BassFishing wrote:
個人才疏學淺的一些見解 希望能起拋磚引玉,不認同者請鞭小力點,謝謝!
首先必須強調個人看法! 囤房稅並不是打房的目的!,如同水電瓦斯一般,居住也是民生的必需用品,合理的控管加上市場運作的規則才是人民,社會,乃至於國家良好運作的基石,健康而理性的發展才是對所有人的福祉(更是對房地產的從業人員)
1.第一步應該推行所有的房租收入都該強制納入稅金,至於要在所得稅或是特別的稅來收可另詳細探討,增加政府的財源或者立案讓這些稅收專用於改善居住
此時一定會有爭議說:這樣會提高房租,房東會轉嫁到租客身上,但配合後續的步驟,房屋的供給量肯定也會提升,最後租金是否會提高是未必的
2.確立了被出租的房產資料後,加上房屋的所有人資料,所有人都該設定一處為自住的需求地
*(每人設定一處,人類終究還沒學會分身術一次居住在各處吧,如果一家人四口就能設定四處房產,已經相當寬裕,而未成年的子女能否設定這個得視情況再探討)
3.綜合1.2兩點,被持有房產非屬自住需求,也未被出租與他人的話,被歸屬為空閒房產就無爭議,此時就該對空閒的房產徵收稅賦,同時達到活絡經濟的作用
*(再考慮有些房屋空置可能為年久失修,產權有爭議,繼承問題或是其它特殊狀況可再設定寬限期或特別條例來對應)
以上3點都要實施並通過法令肯定要數年,就可當作對已大量持有者的寬限期
另外爭議點在仍可以使用人頭或是假租的方法來規避稅法
*畢竟一人只有一處的設定權,承租一樣有稅收,在所有資料都完備的情形下,有大量異常承租或持有容易被國稅局察覺,並要在制度完備之下,也沒有100%防弊的措施,只能盡量增加操作的成本
最後就是公司持有與商用地產也可能產生漏洞,領域不同的關係得因地制宜來設計,基本方向朝向活化經濟或者美化市容等目的減少空置房產,外加囤地都篇幅複雜,得另開討論在此就不予置喙
正文結束再補充一點個人觀點,綜觀大多數人辛苦鑽營添置房地產結果自身也無法及時享樂最終留下庇蔭子孫後輩,而與其留產與子孫還得擔心揮霍殆盡,細想還不如建立完善公平,階級流動順暢的制度,讓後代即使時運不濟也能輕鬆再起,風險反而更低(恕刪)
台灣人最強的就是找漏洞
簡單點吧
我住台中..旦工作在台北和台南二地跑..
不用天天住..旦有事時..
我會去台北或台南處理公司的事務..
需要住在台北或台南1個星期..
處理完事務..就會回台中的住處
那問題來了...
我能不能一個人除了自有的住宅外...在承租台北和台南各一處的房子使用??
如果不行...那房東租到我這種人...那該怎麼算??
如果可以..那一個人能承租的房屋上限是多少??
我主要是想問承租上限
如果沒有上限
我有99間房產
我找個人一塊錢一次租他就好了
法律總不會限制百姓的租約最低租金下限吧??
如果有承租上限
那我全省租店面作生意的人..
怎麼處理房東的空屋稅問題
因為我已經有承租其他地方的房產了
那我承租的房子只要超過限制就會被限制
那空屋稅該算房東自己的..誰叫他要租我
還是空屋稅該算房客自己的..誰叫他要租
而且稅制不管怎麼改 都會有人抱怨
我能想到的是 如果你的父母自己有房產
在你繼承以後 原來你父母的房子就會變成空屋
你就要開始繳重稅
如果不想繳 就要把房子賣掉
但是賣掉房子 你有可能要繳很重的房地合一稅
因為遺產是用土地公告現值+房屋評定現值 當作成本計算
(大部分嫌空屋不釋放出來的 都不會是透天房產)
對目前大部分蓋的房子 土地持份都很少 房價都灌在房子裡 但是房屋評定現值是很低的
之前有個新聞 1000萬房產 房貸750萬 繼承時只能當250萬 如果一年後1000萬賣掉
除了要還銀行750萬 還要繳房地合一稅262萬 根本賣不掉
同樣的 如果你運氣很好 父母房貸都繳清了 你也要繳262萬稅金
你會非常樂意的將父母辛苦用1000萬買的房子賣掉 並繳到262萬稅金 就只是你不想有一間空屋
銀行不歡迎低總價貸款,能有如此策略行成,大部分是 (政) (商) (銀) 聯合才有的現象。
對於國家而言,希望大家沒有存款,一直繳息,這樣的局面將持續好幾年,那是為了去化 (儲蓄),這樣 (銀行) 就不用生利息給 (存戶),然後看房暗示 (父母有沒有要出錢呢?),要去化(父母的儲蓄),可以見到現在 [極右時代] 邪惡的想法。
台灣只能做國際社會的奴力,這也是國家自已造成的。
比如:
抄高房價時,這些爆發戶會愛用什麼貨? 大多是進口高級化啊!錢都給外國賺走,台灣只賺裡頭的零件錢。
抄高房價時,國內旅遊費用增加,因為租金也被抄高,結果大家都做周轉快的生意,國內人民不在國內旅遊。
抄高房價時,高到絕望時,大家的錢都用在進口貨,比如 i phone 去犒賞自已,比如出國…等等,消費資金都是外流。
真是 BB 呀。
怎麼會難認定? 不想做,懂嘛!!
不想做不想動,交叉傳球。
【如何讓租市場透明化】
租的問題很容易,以後房子要 [租] 視為商業行為,要跟政府登記,沒登記要「罰」,也就是說沒登記(租),不得出(租)。
登記後 (半年內要出租),如登記後 (半年內無出租),則(禁租兩年)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