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文章有點冗長,不好意思,謝謝!
現在的老家是據我爸說是他以前還沒念國小時我阿公請人蓋的,我爸年紀現在也近60歲了,這其間也都一直有人住在老家,理當然從以前到現在一直都有電及門牌地址。但老家的地據我爸說是以前政府要重劃的時候,沒有去劃分好導致於有很多人持分,目前含我爸總計有10人持分。
近日,老爸有想法想要把老家打掉重建,但我查了一下網路上好像共有地要處分須得全體持分人同意,阿這樣不就要其餘9位持分人同意才能打掉重建嗎?
但是土地法第34-1條「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現在的問題來了:
1.雖然該筆土地是持分地,但是我老家現在就在蓋在上面,目前也都只有我家的人在住及使用,請問可以直接重建?
2.假若不能直接重建,是不是我爸只要持有三分之二權力範圍就可以處分了?
3.老家的持分地總面積為300平方公尺,跟我爸看了一下權狀上為農牧用地,請問若我們家取得三分之二權力範圍後,是不是就可以直接打掉重建蓋房子了?
4.上網查了一些文章,農牧用地要蓋房子就等同於蓋農舍,好像只能蓋10%並且要2500平方公尺才能蓋,我家才300平方公尺,這不就不能蓋了嗎?
5.如果真的如第四點不能蓋,我可以將我老家的土地變更為建地嗎?(我老家面臨馬路、左右都有蓋房子住人)
以上問題,謝謝大家。
s1231471 wrote:
大家好,文章有點冗長,不好意思,謝謝!
現在的老家是據我爸說是他以前還沒念國小時我阿公請人蓋的,我爸年紀現在也近60歲了,這其間也都一直有人住在老家,理當然從以前到現在一直都有電及門牌地址。但老家的地據我爸說是以前政府要重劃的時候,沒有去劃分好導致於有很多人持分,目前含我爸總計有10人持分。
近日,老爸有想法想要把老家打掉重建,但我查了一下網路上好像共有地要處分須得全體持分人同意,阿這樣不就要其餘9位持分人同意才能打掉重建嗎?
但是土地法第34-1條「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現在的問題來了:
1.雖然該筆土地是持分地,但是我老家現在就在蓋在上面,目前也都只有我家的人在住及使用,請問可以直接重建?
2.假若不能直接重建,是不是我爸只要持有三分之二權力範圍就可以處分了?
3.老家的持分地總面積為300平方公尺,跟我爸看了一下權狀上為農牧用地,請問若我們家取得三分之二權力範圍後,是不是就可以直接打掉重建蓋房子了?
4.上網查了一些文章,農牧用地要蓋房子就等同於蓋農舍,好像只能蓋10%並且要2500平方公尺才能蓋,我家才300平方公尺,這不就不能蓋了嗎?
5.如果真的如第四點不能蓋,我可以將我老家的土地變更為建地嗎?(我老家面臨馬路、左右都有蓋房子住人)
以上問題,謝謝大家。(恕刪)
農地還建地??麻煩先去查一下...因為過去的劃分..基本上建房子後的部份很多都被劃分到建地去
而週邊沒有建房子的土地才保留為農地的狀態..所以先去地政查一下..你們的地是農地還建地吧
不過有幾個點可以先查一下
1.如上面黑羽大所說先查農地還是建地?
2.如55大所說先割出來
3.割出來後再看你是農地還是建地重建
農地就是蓋農舍10%
4.你家土地想變建地必須符合幾個狀況(參照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35條)
但樓主老家農地若不到2500平方公尺,只剩幾個條件下可以分割:
其中比較有可能的有3種情況:
1.找臨接農地買一小塊下來,再來跟主管單位主張你持分的共有地要與自有的鄰農地合併,即可分割
2.農發條例第16條第一項第三款:
這款有一些條件限制,就是土地持分人皆是繼承取得,沒有任何持分人之持分有因買賣或贈與行為陸續取得土地.
本人今年本想為家父處理一筆農地繼承分割(也是小於2500平方公尺),結果發現從我阿公過世家族找兩光代書只做共有繼承,未直接以繼承分割,後來又有親戚間相互贈與, 如此就不符農發條例16條第三款.
3.農發條例第16條第一項第四款之共有農地: 也就是目前的共有地是在民國89年前即發生共有事實,那恭喜你也可以直接跟地政事務所申請
當然第2跟第3種情況是必須所有共有持分人同意才能向地政事務所辦理,只有第一種買一小塊臨農地可自己向地政事務所主張要農地分割合併 .
其他款請自參考以下:
農發條例第1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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